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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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江苏/连云港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10袋/盒,铝塑袋。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32020172
产品标签:小柴胡颗粒
产品卖点:地道药材,创新工艺,超浓缩,药量足。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
执行标准 | 本品为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。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10袋/盒,铝塑袋。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本品主要成分为柴胡﹑黄芩﹑半夏(姜制)﹑党参﹑生姜﹑甘草﹑大枣。辅料为蔗糖。 |
性状 | 本品为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;味甜。 |
功能主治 | 本品用于解表散热,疏肝和胃。本品用于寒热往来,胸胁苦满,心烦喜吐,口苦咽干。 |
不良反应 | 1.双下肢小腿后部有痒感,挠之,见有圆形疹点隐显,继而痒感加剧,出现密集的约绿豆粒大小的丘疹;颜色稍深于皮肤,一直上达臀部以下。2.双下肢前侧无丘疹显现。双上肢从腋部侧至手弯以上内侧,亦见密集丘疹显现,奇痒难忍。3.小腹部见几处由稀疏的丘疹形成疹丘。 |
注意事项 | 1.忌烟?酒及辛辣?生冷?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3.高血压?心脏病?肝病?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?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5.儿童?孕妇?哺乳期妇女?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8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禁忌 |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 |
贮藏 | 密封保存。 |
保质期 | 24个月 |
备注 |